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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函字〔2013〕238号
关于面向社会招收辽宁省2013年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局: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能提供连续、综合、优质服务的高素质全科医师队伍,根据我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需求,我厅委托辽宁省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掌握全科医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全科医疗服务能力的全科医学高级人才,包括各全科医学教学研究机构的师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骨干,达到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中规定的全科医师培养的基本条件。
二、培养对象
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在综合性医院全科医学专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服务的临床医师,工作时间三年内。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我国全科医学事业作贡献,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具有医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3.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工作3年内的历届生;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培训基地医院及名额
培养基地 |
计划招生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10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10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5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5 |
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5 |
五、培训方式、时间与内容
培训方式采取全脱产,培训时间3年;培训内容参照卫生部《全科医学专科细则》要求进行。其中培训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理论学习3个月,集中学习全科医学相关理论知识;
2.第二阶段:临床培训基地轮转26个月,主要在临床二级科室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和学习;
3.第三阶段:社区实践7个月,主要在社区培训基地接受独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技能训练。
六、培训期间待遇
1.学员在培训期间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相对应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管理。
2.学员培训期间与培训医院签订为期3年的培训协议,将其纳入培训医院的住院医师统一管理。
3.符合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审考试。
4. 相关福利待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前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每人每月1200元补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和工伤险由培训医院支付。
个人需承担培训教材费及五险的自付部分。
5.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培训医院培训关系自然解除。学员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主择业。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2013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投寄 “报名表”。
报名网址:www.lnzyyspx.com
3.报名材料: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未颁发者可用就业指导证)、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推荐表、在学期间成绩单、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把 “报名材料”邮寄至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发布入学考试通知。
八、入学考试
1.初试(笔试)
(1)科目:临床综合(医学英语25%)。
(2)时间:2013年5月。
(3)地点:中国医科大学。
2.复试(面试)
(1)名额:按1:3差额复试。
(2)时间:2013年5月。
(3)地点:各基地医院。
九、体格检查
1.时间:2013年6月。
2.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中心。
十、录取通知
1.辽宁省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录取。
2.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身体及业务素质由培养医院择优录取。
十一、培训合同
考生在录取之后,其本人须与培养医院签订培训合同。
1.时间:2013年6月。
2.地点:各培训基地医院人事科。
十二、关于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
参照上述执行,经费自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霞
电话: 024-83282923
传真:024-83282997
辽宁省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人力资源部
辽宁省卫生厅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