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13/8/13 已被浏览 1285 次
市卫生局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对医疗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部分单位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我局对这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证实下列单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示如下。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本溪同济医医院
本溪消防医院
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
平山周东合中医诊所
本溪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