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13/1/6 已被浏览 791 次
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条件: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允许个体诊所开展此项服务)
2、所开展的节育手术项目符合《辽宁省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和《辽宁省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基本标准》
3、有取得节育手术资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
程序:
1、到办证大厅递交申请;
2、经初审具备申办资格,通知市卫生局基妇处;
3、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考核;
4、合格单位到办证大厅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允许开展的节育手术项目。
期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