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13/1/6 已被浏览 810 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条件: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认可书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审查资料;
3、生产用工具及设备、卫生设施及设备资料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或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
4、法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学评价报告;
5、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资料及其工作制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现场审查意见书;
9、卫生管理档案;
10、卫生许可证审批表。
程序:
1、到办证大厅提出申请;
2、从业人员到体检中心体检;
3、到卫生检测部门作评价;
4、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勘察;
5、材料齐全后到办证大厅办理卫生许可证。
期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