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14/3/31 已被浏览 795 次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服务价格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卫生预算经费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卫生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卫生审计、卫生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建立的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和医用器械耗材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拟订药品和医用器械集中采购目录;牵头组织药品和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药品和医用器械集中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